集团公司构建科技体系的价值目的、功能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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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集团正在构造的科技体系,在当前发展背景下有着特定的价值目的和功能性质:

价值目的:转变发展方式、向更高级企业类型(创新型企业)转型是本轮科技体系构造的根本目的。新构建的科技体系要为现有业务和产品提供自主的先进生产工艺和方法,还要为新业务或新产品(含新品质)提供自我生发的力量,最终要为本企业在商业生态系统中居于核心地位赢得技术治理的权力。

因此,表面是科技体系构造问题,实则是整个集团工作方式转变、整体体系的再次梳理和重构问题。(关于向更高级企业类型转型的战略研究详见《非类趋向战略:向创新型企业转型的行动框架》一文。)

功能性质:科技体系是产业体系的平行体系、先导体系,而非附属体系、辅助体系。很多企业以前几乎没有“科研技术体系”,只有“生产技术体系”、甚至“生产技术管理体系”——作为产业生产过程的辅助系统和辅助功能存在,以满足所使用生产技术稳定运行。

当作为平行体系、先导体系存在时,它对产业的投射是全范围的,与产业的结合是多部位的——战略接合、计划接合、资源接合、组织接合和管理接合,企业发展也从纯产业手段(如投资、收购、重组等)阶段,发展为产业手段与科技手段结合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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