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准市场运作机制的理论说明

¾上海复斯管理咨询公司

 

(说明:准市场运行模式是复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企业组织管理的独创性模式。准市场运行模式形成的实践基础是复斯公司为多家企业设计过的管理模式,而且准市场运行模式的有效性已在客户中得到普遍验证;那么,准市场运行模式形成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呢?下文便就此问题作出一些说明。)

准市场运行模式是指在企业的次级单位之间引入市场交易机制,使企业的运行与管理在行政监督下采用双边签约与双边监督的方式。

一、现代企业的实质

1.古典企业:单纯交易主体

企业是什么?交易成本理论认为,企业是市场的替代物。企业和市场分别是组织经济活动的两种方式,且通过企业组织经济活动存在组织成本,通过市场组织经济活动存在交易成本。出于经济理性的考虑,当继续由市场组织经济活动所增加的交易成本,大于该增量部分的经济活动由企业组织所存在的组织成本时,企业就会在这个规模上替代市场而存在。(R.Coase,1937)。

那么,企业代替市场为什么就可以节约费用呢?企业通过行政方式(计划、指挥、协调、控制)组织经济活动,市场则通过大量的双边谈判组织经济活动,当经济活动是一种“经常性”的、“特质”的、且“不确定性”程度高的类型时,企业代替市场会节约交易费用。(Williamson,Oliver.1979)按照契约理论的观点,企业代替市场实际是一种契约类型代替另一种契约类型:中心签约代替大量双边签约。因此,当签约主体很多时,中心签约具有经济性。

交易费用理论和契约理论的一致性结论是:出于费用节约的考虑,那些经常性的、特质性的、不确定性程度高的经济活动会一体化为企业,通过中心签约,依赖行政方式,在整体上成为市场交易的独立主体。如此出现的企业在本质上是“单纯交易主体”。单纯交易主体在内涵上包括三个方面的意思:第一,一体化的企业,协调经济活动采用完全行政的方式;第二,市场中的独立交易主体,在和市场中其它交易主体发生经济关系时,采用完全市场方式加以协调;第三,企业边界对应于组织成本与交易成本之和的最小点。

2.现代企业:复合交易主体

企业发展史证明,单纯交易主体不是企业模式的范本,大量企业的扩张都远远超过了单纯交易主体的边界,事业部制的大量出现足以说明这一问题。制度经济学的企业边界理论无法对现实企业的边界作出解释。现代管理理论可以对此作出说明。现实企业是处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企业存续是考虑问题的基础。然而企业要存续就必须要发展,而且在发展的加速度上不能低于同类企业的平均水平,因为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同类企业的较快速发展直接构成的是对本企业存续的威胁。管理学在考虑这些问题时,在根本上将其转化为“竞争优势”问题。

经济学的企业边界理论偏重于成本角度,然而企业竞争优势的来源并非仅为成本因素,在企业竞争经历了价格竞争、质量竞争、差别化竞争、服务竞争之后,且已进行到综合竞争阶段的今天,企业对市场的控制能力成为影响现实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方面。企业受市场的影响来自于两个方面: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相对某特定企业而言)。企业对市场的控制能力表现为企业对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的控制能力。要素市场的主体是供应商,产品市场的主体是客户(包括最终消费者),所以,企业对市场的控制能力又表现为对供应商和客户的控制或稳定能力。

战略联盟、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是稳定市场的有效方法之一,但最具稳定性的莫过于一体化的方式。后向一体化将供应商纳入企业体中,前向一体化将客户纳入企业体中,从而分别对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的控制能力增强;横向一体化则是企业的服务能力扩大,这样一方面作为构成前向企业产品市场的主体对前向企业的垄断程度增大,增强对前向企业(或要素市场)的控制能力,一方面作为后向企业要素市场的主体对后向企业的垄断程度增大,增强对后向企业的控制能力。

因此,所有的企业都是尽可能的扩张,而非至单纯交易主体的边界为止。从而在一个成熟的现代企业中,总是包含了很多个相关联的单纯交易主体,其本身成为一个复合交易主体,即由多个单纯交易主体复合而成的、在市场交易中作为整体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

二、企业准市场运行模式的科学性

企业从现实生存需要的角度考虑问题,迫于构造竞争优势需要的角度,使企业规模突破理论边界,而发展为多个单纯交易主体的复合体。然而,若不改变企业传统上的行政式的管理模式,那么,企业的组织费用必然很大,而且对组织的适应性也必然下降,这既会影响企业的赢利水平,又会在综合竞争阶段的今天影响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因此,若沿着组织费用和交易费用的角度继续思考下去,那么可以认为,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必须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在接受复合交易主体的情况下降低组织费用?同时,沿着管理&竞争优势的角度考虑,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还必须解决的问题是:在不增加组织费用的情况下,继续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复合交易主体是内部市场(A.A.阿尔钦,H.德母塞茨,1972)。即是内部市场,复合交易主体的运行与管理就不应采用传统的完全行政的方式,而应并用市场与行政的方式,即准市场运行模式

三、企业准市场运行模式中的市场机制

准市场运行模式中的市场机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契约签定的双边方式.行政的契约签定方式表现为:各单位分别与总部签约,总部成为签约的中心.由于总部是所有单位资产的经营管理中心,与其它单位相比,具有极强的权力,因此,在单位与总部的签约过程中,单位处于极大的被动地位,这种签约方式实际上是一种单边方式.单边签约方式在现实中表现为自上而下的“计划”安排,行政的力量起重要作用.市场中的签约行为表现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平等谈判过程,行政的力量不起作用,起决定作用的是经济利益杆杠,这种签约方式是双边方式。双边契约(通过双边谈判签定的契约)可以保证签约双方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2.契约执行的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方式.行政的契约执行方式表现为自上而下的行政监督.这种方式在两种情况下是有效的:第一,监督力量足够强.这意味着要么被监督者较少,要么监督者足够多,监督成本足够高.第二,被监督方的劳动易于计量.否则,就只能监督被监督方的劳动过程,若如此,即使是一人对一人的监督,也难保被监督者不行使机会主义.市场机制制约下的主体,在契约执行中也有机会主义的倾向,也需要监督,但这种监督主要表现为签约双方的相互监督,另外,与企业中的监督显著不同的是,各主体有自由决定契约再签的权力,因此,在有长期合作价值、而非一次性交易的情况下,谁行使机会主义,谁就有可能失去价值更大的合作机会,所以,从自身的利益计,签约双方都会自我约束,尽量使契约执行得让对方满意.四、企业准市场运行模式的构造方法

市场机制是有效的,但存在如上所述的一些必要前提,因此,在条件不能满足的情况下,行政协调、行政监督的方式是必需的.因此在设计企业准市场运行模式时,应坚持“方式并用,市场优先”(市场的方式和行政的方式并用,优先使用市场方式)的指导思想.主要构造

(出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考虑,企业准市场运行模式的构造步骤与构造方法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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