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重要性、主业关联度、业务成熟度、管理成熟度、管理差异性、业务规模性等的不同,要求的集分权程度有所不同(如下表),并需要在可能的冲突中进行平衡设计。

具体设计时,要对权力体系进行细分,形成针对公司业务特点的要素化、系统化的权力体系,是公司进行权力配置的基础。这样,才能保证集分权设计的细腻性、适应性和灵活性,而且不会出现权力的空白、交叉和冲突。否则,极易出现实践中常见的问题:要么将一大类权力完整的分权化,结果失去控制、流于混乱或粗放;要么对某类权力的集分权问题犹豫不决——不能放,但又不能不放。
权力体系的要素化有丰富的层次,下图是复斯根据某企业的实际管理需要,对权力体系进行要素化分解的部分展示。不同企业根据管理的需要应进行不同角度、层次不同的详略分解。

如在业务生产管理权下面的13种权力中,可按各种不同的组合分别配置给集团、集团下面的公司和其它业务单位等。如图中用不同颜色表示配置给不同类型主体,见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