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应从高端经营体系建立角度,界定工作室

的价值地位与工作边界

               上海复斯管理咨询公司

   

这些年,国内设计院中尝试搞工作室的不少,有院士、大师挂帅领衔的,也有年轻新锐担纲唱主角的。但到目前为止,市场上以工作室形式小规模独立运作并良性发展的设计公司并不多见,要么不得不为“五斗米”折腰;要么规模越做越大,达到上百、甚至数百人规模,发展到后来工作室已经不能称作“工作室”了。

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工作室应该以一种怎样的形式存在于企业中、存在于市场中?在管理上,是让它保持自由本色,还是用企业的制度把它规范起来,或者量身打造一套新的管理制度?

工业企业通过建立以技术中心为核心的科研体系,提高创新能力和产业层次,设计院靠什么?复斯专家认为:建立工作室、尤其是名人工作室,是设计院类企业建设创新体系、进而建立高端经营体系的具体方式之一。

因此,可将工作室看成是设计院高端经营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这个角度看,工作室的价值目的在于:

- 通过个体或团队创新,带动企业创新(包括进入新的设计领域);

- 借助个人品牌,建设、强化企业品牌;

- 通过工作室在核心技术环节的“经营性生产”,提升企业的业务层次,放大企业的业务规模。这里经营性生产指在经营阶段开展的设计生产工作,含技术标编制等。

在设计院高端经营体系的完整构成中,工作室从事的是“核心经营生产环节”,而设计院其它配套体系从事的是“一般经营生产环节”,这应该成为工作室工作边界划分的原则。

但在实际操作中,普遍出现的问题是:在建立工作室的同时,缺乏作为“高端经营体系的一般经营生产环节”的体系配套建设,而是笼统的用企业内其它现成分院或设计所为其提供配套。这样即便有配合,也不会有“配套”——水平上配套吗?结果必然导致工作室要么没法运行,要么只能自己搞一体化——最终又很容易蜕化成一般业务单位。总之,出于企业高端经营体系建设需要的工作室机制无法形成。为此,建立与工作室机制相匹配的配套体系本身,应该作为设计院的一项专门性工作,而把工作室本身作为孤立对象加以思考和解决很难有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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