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构建科技创新体系多年,但产出效果和运行效率远不及预期,更满足不了当前产业经营与发展需要。科技创新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在哪?这个问题不厘清,体制改革始终浮于表面、机制改革也只能停留在个体激励层次。
回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践历程,有利于辨明改革的突破方向。首先看一下我国企业的科技创新体制改革,这里重点考察实践中的两类代表性主体:一般企业(以大型实体企业为主)和转制科研院所。
一般企业科技体制的四类典型做法
从形成过程看,一般企业、尤其是大型集团公司依次出现过的典型科技体制有四类:
①二级分散创新体制:上世纪末该体制在我国一些大型国企集团就已出现,现在也仍是一些新近开始科技体系建设企业所青睐的模式——其多为科技资源相对薄弱企业。该模式的核心是鼓励二级单位创新,而特点是“分散”:单位间相互没有关联——项目上没关联、技术上没关联、产业上没关联、战略上也没关联。
二级分散创新体制的实践结果是,创新方向看似多样,但受制于资源体量和当期经营压力,实则并不利于创新,更出不来有价值的重要创新成果。
②中央研究院模式:2000年前后我国开始有一些集团采取中央研究院模式,2008年后更是在实践中普遍推开。该模式是典型的集中创新体制:集团通过建中央研究院,以实现集中力量抓重点项目,是一种集团层面主导的创新模式。此时往往并不会限制二级单位继续开展自主创新,但资源投入重点已经改变,因此实则是一级、二级的分散创新。
采用该模式时,中央研究院一开始在定位上往往是很明确的(偏重基础、前瞻、共性和战略性研究),但随着一些中央研究院多年一直没能出集团想要的技术(或产品),逐渐有集团中央研究院开始向业务单位性质演变——此时的中央研究院已接近转制科研院所,都要去争业务,有的甚至直接滑落为业务单位(相关研究详见《一个中央研究院的历程——集团创新体制改革20年的反思》一文)。
③子集团模式:分散不行、集中也并不顺利,2008年左右实践中开始出现子集团模式,且至今仍有很多企业在积极尝试中。该模式主要出现在科研资源较多且产业方向较为分散的集团中,即把科研院所与对口产业公司(一个或多个)进行深度整合,以解决产研结合问题。
目前该模式在一些集团的实施情况是:在子集团里院还是院、产业公司还是产业公司,没有化学反应——没结合、没融入。当初希望解决的产研结合问题,只是从一级集团问题变成二级子集团问题。
④三级创新体系:近年、尤其是2018年后,产业创新的紧迫性和真实性增强,实践中开始有集团推进多级创新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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