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逆生式纯粹控股集团,组织管理模式设计的研究过程整体上分为两部分(此类集团现实管理问题探讨详见《逆生式纯粹控股集团:突出问题与解决思路》一文):
第一部分,是集团价值领域及其它管理问题的诊断与评估。即发现母公司完整的价值领域及其空间,并根据集团的现实条件对母公司价值实现进行科学的评估与规划(如下图);
第二部分,是基于价值实现的组织与管理设计。即以价值评估为基础,结合集团发展战略、资源基础,通过系统的变革优化现有组织与管理模式,包括母公司组织结构与激励机制设计、集团管理结构与方式设计等,从而培育和形成母公司价值实现能力。

价值领域发现的研究工作(即第一部分),需依次进行以下三方面研究:
①价值定义。在集团中,母公司价值的客观基础取决于它在实现集团战略目标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做出的贡献,因此首先在分析集团战略目标与发展规划基础上,明确母公司在各发展阶段的功能与性质定位,从而刻画出母公司完整的价值空间。常包括集团战略目标与具体规划、当前发展阶段与任务要求、母公司性质定位与现阶段主要功能、母公司价值完整表现与具体内涵界定、母公司各功能中价值性功能确定等。
②价值领域发现。深入了解母公司当前各价值相关功能的现状,如对各子公司的战略协调功能、集团的财务监管功能、战略性业务的培育功能等;并比较分析母公司是否已在每个价值领域培育并形成了相应的功能,该功能在价值实现过程中是否完善和有效,母公司是否在非价值领域投入了精力和资源……比较结果完整揭示可能的价值领域。
③价值评估与规划。母公司价值实现不仅前提上依赖于集团战略目标,现实中也受制于集团目前的资源、业务和组织管理现状。如母子公司间产权关系决定了母公司可能的行动空间、各子公司间的业务关联为母公司优化集团经营业务提供条件、各子公司经营与管理能力是其管理模式选择的重要影响因素等。在此研究基础上,可最终对母公司现有价值领域和空间进行评估,并为其培育与形成做出系统规划。
基于价值创造的组织与管理实现的研究工作(即第二部分),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④母公司组织结构。它为当前和长期母公司将培育的价值性功能提供组织支撑,并为新增功能提供资源保障,其主要包括母公司目标组织结构及过渡性设计、各部门功能定位与职责说明、各部门价值性功能的培育方向与具体方式等。
⑤母公司激励机制与薪资考评。为配合母公司组织结构设计所要实现的功能要求,通过对母公司内各部门及主要岗位科学系统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设计,保证母公司层面这一功能单元基本形成。
⑥集团管理结构。在母公司组织与管理架构前提下,通过对母子公司间管理权力的配置结构(包括权力类型选择、每类权力的具体内容安排等),为母公司在与子公司间关联价值的实现上提供管理支撑。常包括集团内不同法人主体关联业务经营方案、集团整体管理权力配置目标与主要原则、对母公司新组织结构下各类管理权力配置分析与设计、对主要子公司能力配置目的与权力类型确定等。
⑦集团管理方式与流程。进一步通过规范和优化集团及对子公司的主要管理职能和管理流程,着重新增职能及相关流程的构建与督导,使集团及母子公司间各项管理工作能规范、高效开展(组织设计详细方法与案例详见《强任务导向组织设计的方法与案例》一文)。